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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3-25
学校要求我们办理调档函,你们这可以办理不
回复: 您好,开具调档函需符合我单位档案转入条件,具有长沙市城区户籍,或长沙市城区非公单位工作的流动人员。需提交材料:1.长沙市城区常住人员户籍卡或与长沙市非公有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协议书》);2.本人身份证原件;3.原单位辞职、辞退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证明原件。(限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单位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