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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员落户

更新日期:2018-10-24
 

服务对象:人事档案托管在湖南省人才市场的流动人员且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或中、高级职(执)业资格人员

提交材料:

1、《集体户口迁入申请表》;

2与长沙市内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1个月内社保机构的参保证明;

4、迁入人员的《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居民户口簿》内页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或中、高级职(执)业资格人员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一寸白底彩照2张;

8《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办理时限: 湖南省内迁移落30个工作日,省外迁移落户60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68号湖南人才市场办公楼二楼大厅人事档案与户籍管理服务窗口

温馨提示:

1、集体户口属于过渡性质的户籍管理,当落户人员工作单位设立集体户口,或本人具备独立立户、亲属投靠等落户条件后,流动人员应及时从集体户中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