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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及时归档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相关材料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9-08-22

人事代理人员:

请申报2019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和高级职称的代理人员于9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归至个人人事档案中,以免影响2019年度中级和高级的职称申报:

1. 本人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材料(小学、初中、高中教师提供);

2. 主持对口支援工作(含送教下乡、送培到县)的经历佐证材料(幼儿园教师提供);

3. 企业实践工作经历佐证材料(职业中学教师提供);

4. 已获得的初级、中级、高级职称评审表或认定表;

5.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6. 后续取得的学历材料。

注意事项:

1. 如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对口支援工作(含送教下乡、送培到县)材料遗失也可填写附件1和附件2表格,相关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盖章认可,将此表归档至个人人事档案中。

2. 2019年度硕士博士初任中级暂不需提供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材料。

3. 材料归档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68号2楼服务大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与户籍管理服务窗口。

附件:

1.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表(模板)

2. 主持对口支援工作任教经历表(模板)

 

2019年8月22日